bet365手机欢迎您! 设为主页 | 收藏本站
今天是:
  规章制度     返回首页
留坝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

 

留人办发[2012]6

留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
关于印发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

县人大各工作机构:

    现将《机关各项管理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,提高县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每周二为政治、理论学习日。主要学习政治理论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;每周五为业务学习日。主要学习人大工作基本知识、业务工作知识等。

二、周二学习由办公室安排主持,以集中学习为主;周五由各工作机构自行安排主持。

三、学习方法。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,全文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,理论学习和专题讨论相结合。

四、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做到学以致用,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。

五、学习中要做好笔记,写出心得体会。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学习交流,检查和通报学习情况。

六、学习时间内,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应按时参加,不得无故缺席。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机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

 

为了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根据《国家信访条例》相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信访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,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。信访承办人员要负责做好来访记录,来信登记和呈报、转(交)报、督办、结案、资料整理等工作。

二、信访承办人员,要根据群众来信来访事由,提出初步办理意见,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,转人大常委会领导签注意见,转人大工作机构或“一府两院”组成部门办理。

三、凡转办、交办的信访件,办理机构或单位须及时办理。信访承办人员要加强跟踪督促,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办公室。

四、凡对办理完毕的信访件,要及时以书面回执方式告知信访人。重要信访案件办理结案后,要及时以信访案回复信访人,必要时可进行回访。

五、信访件结案后,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及时对信访材料进行整理、归档。

六、凡对于信访件中涉及到的人和事,要严格保密,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。

 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机关接待工作制度

 

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待工作,依据《留坝县接待工作规定》,结合机关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。坚持“热情、安全、保密、节俭”的原则,在具体工作中,要做到认真负责,勤俭节约,周到细致,安全可靠,文明礼貌。

二、接待厅级及厅级以上领导(含老同志),必须拟定接待方案,经县委和人大领导审定后,按领导批示做好接待工作;接待处级及处级以下领导(含老同志),由人大领导审定后,各对口机构负责人接待,分管领导参加。

三、餐饮安排:来宾在留期间,原则上安排一次宴请,相关领导陪餐,其它时间安排以体现留坝地方特色为主的工作餐;住宿安排:根据来宾级别情况安排房间;礼品安排:接待中一般不赠送礼品,确需赠送的,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赠送。

四、接待中,要主动向来宾介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,历史人文,风土人情,旅游景点基本情况,使接待工作能够更好地为“一业突破”和旅游发展服务。

 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 机关财务管理制度

为了加强人大机关财务管理,保障工作正常运转,依据相关法规,结合机关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财务管理坚持“勤俭节约、量入为出、保证重点、兼顾一般”的原则,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。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、报销和采购工作。

二、财务管理实行“一支笔”审批,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。日常财务支出,由办公室主任审定、核销;重大财务支出,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,经主任会议或主任审定后执行;公务接待、礼品采购等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。

三、差旅费每月中旬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报销。预借差旅费,由办公室主任审定,外出返回后及时报账,抽取借条。否则今后不再借支。

四、办公用品采购,严格按照《留坝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各委办需要购置办公用品,须先提出计划,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和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。办公用品使用实行登记制度,干部调动时必须做好财产移交,杜绝财产流失。

五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、车辆维修、材料打印、差旅费用,各类开支要降低成本,杜绝铺张浪费。

六、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,严守财经纪律,切实管好资金和办公物品,做到收支账目有据可查,符合财政、审计部门的规定。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

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,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,结合机关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车辆管理

1、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、统一调配、统一停放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用车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,离退休老干部用车要优先保证。

2、机关车辆出车实行登记审批制。驾驶员每天要将出车情况报告办公室,并及时归库停放,如实填写出车记录,以此作为差旅费报销依据。

3、机关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。办公室负责油料的购买、保管和使用。县内加油,由驾驶员填写车辆加油审批单,办公室审核后持油卡定点加油;县外加油的,回单位后根据派车单和发票报销。

4、机关车辆要勤检查、勤擦洗、勤保养,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。车辆不得随意外借,不得进行有偿服务,禁止公车私用、婚丧嫁娶,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。

5、办公室要对每辆车的里程、用油、维修、卫生、安全、停放和服务情况进行登记、汇总、分析与通报,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。

二、驾驶员管理

1、驾驶员要服从管理,不得无故拖延出车。出车时要听从乘车领导的安排,做到举止文明、服务周到,同时驾驶员要做好个人卫生,保持个人仪表端正和良好的精神状态。

2、驾驶员请假,应在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。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,不得擅自离开机关。节假日值班时,驾驶员要按时到岗,随时做好出车准备。

3、驾驶员始终要有“安全至上,服务第一”的职业操守,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。行车中如发生交通事故,要立即报告办公室,并由交警处理。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,否则后果自负。

三、维修保养管理

1、机关车辆实行先报告后维修制度。凡需维修的车辆,由驾驶员及时报告办公室,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,按申报项目到指定修理厂维修。车辆外出中的维修,需经乘车领导同意,并及时报告办公室,并补填《车辆维修审批单》。维修中更换的零件要及时报告。

2、机关车辆实行定点保养制度。凡需保养的车辆,由驾驶员及时报告办公室,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,到指定修理厂按申报项目进行保养,保养中更换的易损件要及时报告。

3、机关车辆实行审验保险制度。凡需审验、保险的车辆,驾驶员要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汇报,并由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的年限和车况,按时进行审验和续保。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机关请休假制度

 

为了加强机关管理,严肃工作纪律,根据《留坝县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》,结合机关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维护规章制度。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早退,不无故旷工。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
二、机关工作人员因事、因病请假,须统一填写请假条,办理请假手续,原则上不得用电话、短信、捎话等形式请假。个人因婚、产、丧和探亲、公休请假,均执行有关规定,并由本人填写请假条,按程序审批。

三、请销假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机关工作人员满假后应及时当面销假,原则上不得使用电话、短信、捎话等形式销假。满假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,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,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,到岗后应及时补办。对超假未归又未办理补假手续的,按旷工论处,并依此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。

五、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期间的待遇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机关安全管理制度

为了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机关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依据相关法规,结合机关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机关安全保卫工作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综合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。各工作机构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。

二、机关安全工作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实行领导带班制度。以防盗窃、防火灾、防事故、防破坏为重点,经常性地对机关水、电、火、车辆运行和门卫值班进行检查,排查薄弱环节,消除安全隐患。

三、各工作机构要管好档案资料,加强现金、公物、办公用品管理。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现金、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,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,下班后要关闭门窗、切断电源。

四、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意识,树立“责任重于泰山”的思想,模范遵守交通法规,时刻把安全行车放在首位。

五、门卫人员要对进入机关的陌生人员进行查询登记,经允许后方可进入。要认真做好白天、夜晚的安全巡查,发现异常情况妥善处理,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。

 

 

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机关卫生管理制度

为了切实做好人大机关的卫生工作,营造良好优美的工作环境,结合机关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机关卫生实行“分片包干”制。机关周围院落、楼道、楼梯和卫生间的卫生由门卫负责打扫;人大常委会领导办公室、会议室由通讯员负责打扫,并做好报纸分发工作;各工作机构办公室,由各机构工作人员自行负责打扫;县创建办和爱卫办划分的清洁区,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打扫。

二、机关坚持勤打扫、勤保洁,采取经常性打扫、节假日及重要活动突击打扫相结合的办法,始终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,卫生良好。

三、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爱国卫生活动,带头树新风、改陋习,主动为卫生县城建设做贡献。

四、爱护公共环境,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在楼道、楼梯、会议室、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、乱泼污水。

五、办公室要定期对机关和各工作机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、通报,卫生不合格者,督促整改。

 


 
版权所有:留坝县人大常委会 陕ICP备11008414号
地址:留坝县厅城路9号 电话:0916-3921268 网址:http://www.www.cdwcmc.com 邮编:724100
建议使用IE6以上浏览器,1024×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管理本站